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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东莞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横沥、桥头、樟木头、谢岗、大朗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来源: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3-05-15

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东莞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二期工程

(横沥、桥头、樟木头、谢岗、大朗标段)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SCWQC12311453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批准开展前期工作,项目业主为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招标人为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 勘察设计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东莞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横沥、桥头、樟木头、谢岗、大朗标段)勘察设计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横沥镇、桥头镇、樟木头镇、谢岗镇、大朗镇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本项目优先对横沥、桥头、樟木头、谢岗、大朗镇漏损较为严重的社区供水次干管后至入户水表前的支管,以及部分供水次干管进行改造,管材为PE管、薄壁不锈钢管和球墨铸铁管等,管径DN15-DN600,总长约789公里,并更换水表,以及配套建设DMA分区、在线水量、水质和压力监测设备以及阀门井等附属设施,估算总投资94507万元。

2.4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工程估算总投资约94507万元,建安工程费暂定75236.20万元(须按照项目的投资额进行限额设计,具体项目投资额以相关批复文件为准)。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东莞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横沥、桥头、樟木头、谢岗、大朗标段)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1)工程勘察:勘察阶段为详细勘察,对服务区域范围的管网沿线进行地形测量、地下管线物探、构筑物探测并开展岩土工程地质勘察等工作;另投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审查以及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方面等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2)工程设计:包括初步设计(含说明书、计算书、图纸、设计概算、初步设计评审等)、施工图设计(含规划报建所需的各类图纸、图册、电子报批资料、管线净距分析、涉及深基坑支护时的岩土工程设计等等)、施工图审查、防洪影响评价(如有)、报建手续配合、施工现场配合及竣工图配合服务等。设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海绵城市配套措施、水土保持措施、节水措施等;(3)其他咨询服务及相关措施:①负责勘察、设计及相关咨询服务工作各阶段中所需的专家评审、会务等。投标人尚需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并协助招标人办理政府方面的立项、审批、备案、验收等手续(含电子校核、规划报批、施工报建、环保、水务等行政主管部门相关手续等)。②规划放线测量:项目开工前按照项目规划许可内容开展放线工作,并出具放线测量报告;配合规划管理部门进行管线核验工作。③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或行业质量检验评定的合格标准(其中建设工程勘察设计必须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现行勘察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相关规定)。

具体范围、内容及其他相关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

2.6 本次招标项目的勘察设计服务期:80个日历天(以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算,不包含招标人进行图纸审核、评审和审批的时间以及项目实施施工配合服务的时间,工期控制横道图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附件4),配合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项目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结算完毕之日止。

备注:①招标人、评审专家、审图单位、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对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进行修改、完善的,投标人每次应在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工作。如不能按期提交视同违约,在《履约考核评分表》(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基础资料和勘察设计任务书附件5)中,将按照每滞后1天扣除1分的标准进行扣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2资质(接受联合体投标):

(1)勘察:具备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勘察乙级(或以上)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2)设计:具备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设计(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乙级(或以上);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或以上)资质

注:①属各省内各级住建主管部门审批的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该省有关顺延资质资格有效期有关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有效期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有关事宜的通知》(建办市函〔2022〕361号)的要求执行。

3.2项目总负责人资格:具有给排水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或者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且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委派。

3.3 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应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各联合体成员组合的联合体资质满足上述要求)。

(2)尚未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建立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也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成员均须满足)。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关于调整水务工程参建企业信用分值计算规则有关事项的通知》(东水务〔2018〕202 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 90 分的企业。

(5)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牵头人必须由具备本次招标要求设计资质的成员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个(含联合体牵头人,即勘察、设计成员各1名);

②联合体所有成员均为独立法人,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③若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的资质,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联合体各成员不得承担超出其资质范围内的勘察设计内容。

3.5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若联合体参加投标活动的,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依法可以限制投标的其他情形;

■其他: 于投标会现场经“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确认为失信被执行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2023516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3651500分,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3)

5.2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dgswjt.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其它说明

7.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电话: 0769-22008759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联系电话:0769-22830700 

地址: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号汇峰中心H座6楼 

7.2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投标担保形式:(1)银行电子保函;(2)单项投标保证金;□(3)其他:  /             

注意:(1)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3)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4)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水务集团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

邮编:523000 

联系人:陈方凯

电话:0769-22008759

传真:/  


招标代理机构: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有限公司

  址: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东城路东城段577号御景大厦1栋305室01        

邮编:523000                             

联系人:钟泽林       

电话:0769-22084293  

传真:/  


联系人:钟泽林       

2023年5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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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515(发布)招标文件-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东莞市供水管网更新改造二期工程(横沥、桥头、樟木头、谢岗、大朗标段)勘察设计.pdf

东莞市供水设施更新改造项目可研报告-报出202302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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