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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东莞市水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 时间:2022-02-25

致:投标人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项目名称)已由东莞市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广东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证(2105-441900-04-05-506144)(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项目的项目名称: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

2.2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东莞市虎门镇南栅、路东社区。

2.3 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东莞市虎门宁州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用地面积约33611.49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991.10平方米,污水处理规模为10万吨/日。

2.5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资金额: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中的建筑安装工程费、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28934.54万元(其中设备购置费和联合试运转费之和为8977.01万元)。

2.6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理服务期限: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项目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计划自2022年4月7日始,至2026年4月7日止,具体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完工的监理责任期暂定为 24 个月,保修责任期暂定 24 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监理项目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中的保修责任期为准)。

2.7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工程;(3)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5)电气工程(含高低压、含自控);(6)消防工程;(7)通风工程;(8)防雷工程;(9)起重设备;(10)景观绿化工程;(11)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工程;(12)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有关工作的监理(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有关工作的全过程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理。本次招标项目的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工作阶段:■工程监理(含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保修阶段■其他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监理(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有关工作的全过程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条件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 工程监理资质。

3.2工程总监理工程师资格:

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可在其他在建项目中任职。按《关于进一步明确建设工程监理人员配置要求的通知》(东建质安〔2019〕31号文)规定,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担任总监理工程师职务的在建设工程不得超过两项,且投标人已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各在建项目建设单位加盖公章的“各项目建设单位均同意其同时担任总监的报告”

3.4其他要求:

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上述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4]2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财政投资项目必选条款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

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其它:/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2022  2  26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公开招标时采用】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可于                  日至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时至     时,下午     时至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            购买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电子文件每套售价      元,售后不退。【邀请招标时采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2  3  21  09  30 分,地点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3 )

5.2投标人必须通过交易系统在线上传投标文件,上述方式外提交的投标文件及逾期通过网络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http://zbtb.gd.gov.cn/login)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http://www.dgswjt.cn/)上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介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7. 投标担保

7.1 本次招标不收取投标担保。

7.2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交投标担保金额:90,000.00 元。

7.2.1投标担保形式:单项投标保证金;银行电子保函;

其它:                           

7.2.2投标担保形式注意事项:

1)联合体参加投标时,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交(非牵头人缴交的不予认可)。

    (2)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应为单项投标保证金或银行电子保函的关联时间。

    (3)投标保证金数据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后到达交易中心系统的,无法关联。

4)投标人应提前办理投标保证金手续,自行承担数据延误风险。

5)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的缴存手续详见中心办事指南,请各投标人按相关规定办理。

8. 其它说明

8.1本次招标实行招标人负责制,潜在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在规定的时间向招标人提出,逾期视为放弃提出异议的权利。

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电话:0769-23286382,何浩林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对本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开标以及评标结果等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769-22203133

地址:东莞市东城区莞龙大道下桥路段79号

8.2 其他:   /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       地址:东莞市东城下桥银门街1号建筑之家401              

邮编:523000                          邮编:523000          

联系人:何浩林                        联系人: 廖伟晖            

电话:0769-23286382                   电话:0769-22659606        

传真:      /                         传真:        /             

电子邮件:  /                         电子邮件:         /             

2022年2月26日


招标文件附件:评标办法(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pdf

招标文件(东莞市虎门宁洲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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