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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来源:东莞市水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 时间:2022-08-09

01、公告时间:2022年08月10日至2022年08月31日

02、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5524001001

03、招标编号:SHBWQC12210807

04、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05、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监督部门: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

07、工程名称:东莞市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

08、工程地址:东莞市大岭山镇连马路中段北侧与同沙水库相接处

0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投资金额:323,012,200.00元

11、工程规模:东莞市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用地面积为35481.02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356.65平方米,建设规模为7.5万吨/天,土建规模为10万吨/天。

12、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2)主体工程;(3)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5)电气工程(含高低压、自控);(6)消防工程;(7)通风工程;(8)防雷工程;(9)起重设备;(10)景观绿化工程;(11)污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工程;(12)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有关工作的监理(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有关工作的全过程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理。

1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甲级(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专业和等级)工程监理资质。)

14、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不分等级(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2、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 3、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服务期限:东莞市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具体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为完工的监理责任期暂定为24个月,保修责任期暂定 24 个月(具体期限以各监理项目施工合同及设备采购合同中的保修责任期为准)。

1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2年08月31日09时30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18、投标会时间:2022年08月31日09时30分

19、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4)

20、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2年08月10日08时30分至2022年08月31日09时30分

21、招标文件售卖地点:投标截止时间前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  )下载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等资料。

22、图纸费:0元

23、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何浩林  0769-23286382

24、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罗炳强  0769-22652033

25、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26、保证金金额:90,000元

27、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8、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及承接工程”、“限制投标”状态。 (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交易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投标人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  )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 (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 (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人或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的若干管理措施》(东建质安〔2020〕26号)规定,违反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而被给予红色警示且在警示期内的企业和从业人员; 根据《关于加强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的若干措施(试行)》(东建质安〔2022〕8号)规定,被公开公告风险等级且在公告期内的风险企业和人员; (6)联合体参加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上述(1)至(5)点要求(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

29、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30、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电话:0769-23286382;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3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3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招标文件-东莞市大岭山连马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监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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