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2022年4月27日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招标公告的《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作如下补充(或修改):
一、补充(或修改)
1、补充发出《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监理合同》,详见补充通知附件。
2、原招标文件第十章(P78-80页)对“3.1 第一章招标公告第 3.6 款 修改类型:修改”的现文内容作废,并修改为:“现文:3.6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
■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六个月内,在本市有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受到行政监督部门处罚的;
■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行政、刑事处罚的;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在本市因拖欠工人工资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
■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
■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
以下无正文。
补充通知(一)-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pdf
附件-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监理合同.pdf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2年4月28日
注: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前自行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逾期未下载,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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