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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来源: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时间:2021-11-25

01、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02、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4495001001

03、招标编号:SSBWQC12110886

04、建设单位: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

05、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07、工程名称: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监理

08、工程地址:东莞松山湖环湖路

0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投资金额:2,776,314,500.00元

11、工程规模:松山湖水厂总用地面积约300亩,总建筑面积约53216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约9984.22平方米),一期工程规模为110万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建构筑物等。

12、发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基与基础工程、主体工程(含科研楼)、装饰装修工程(含精装修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工程、防雷工程、起重设备、园林绿化工程、10KV外线电源、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等、与本工程相关的各类监测与检测的有关工作的监理(具体按所有专业的施工图纸及设计变更内容进行监理)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验收结算阶段及保修阶段的有关工作的全过程监理。监理的范围亦包括对本标段项目内容施工的进度、质量、造价、安全、环保、合同、文明施工等进行全面监理。

1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甲级工程监理资质。

14、总监理工程师资质等级要求:1、具有拟投入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的任命书;2、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3、具备建设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上述证书上注明的注册执业单位(或工作单位)为投标人本单位;4、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同时在除本工程外的其他任何工程项目中任职。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服务期限: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监理服务期限包括监理各阶段的全部时间,总监理服务期限为51个月(其中从招标人发出的《监理进场通知书》之日起计,至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责任期暂定为27个月,保修期暂定24个月,具体期限以监理项目施工总承包合同中的缺陷责任期为准)。

1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16日15时00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18、投标会时间:2021年12月16日15时00分

19、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20、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1月26日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6日15时00分

21、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22、图纸费:0元

23、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马小姐  0769-22628713

24、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罗炳强  0769-22652033

25、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26、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7、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8、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库建档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2、尚未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建立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的投标人也可以参加本次投标。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交易企业库已开发相关检测功能,投标人应通过此功能进行检测),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不得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情形。5、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7、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8、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1)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2)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5)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6)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7)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8)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9)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10)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11)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9、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2)银行电子保函。

29、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30、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28713;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3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

3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技术标封面-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监理.pdf

投标文件格式-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监理.docx

监理合同-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监理(定稿).pdf

监理招标文件-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定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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