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告时间:2021年11月26日至2021年12月16日
02、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4497001001
03、招标编号:SSAWQC12110887
04、建设单位: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
05、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06、监督部门:东莞市水务局
07、工程名称: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
08、工程地址:东莞松山湖环湖路
0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投资金额:1,544,974,720.71元
11、工程规模:松山湖水厂总用地面积约300亩,总建筑面积约53216平方米(含地下建筑面积约9984.22平方米),一期工程规模为110万立方米/日,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生产建构筑物和附属设施建构筑物等。
12、发包范围: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按招标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地基与基础工程(含场地内设施、苗木及构筑物清理、场地平整、土石方开挖及回填、各类基础施工等);(2)主体工程(含新建水厂构筑物及其附属物的主体结构、防水防腐、保温隔热、预埋构件等);(3)装饰装修工程;(4)给排水工程(含厂区的生活给排水系统及水处理配套给排水系统等);(5)电气工程;(6)消防工程(包验收备案及取得合格证等);(7)通风工程(按图施工到位等);(8)防雷工程(按图施工到位及取得合格证等);(9)起重设备(含整套起重设备及配件的采购/制作/安装,包调试通过验收取证等);(10)园林绿化工程(按图施工到位等,含绿化养护期为12个月);(11)水处理设备及其他附属设施工程[含①除甲供设备外的其他设备采购/安装/调试、②白蚁防治、工程试车(含单机试运转等)及厂区室外工程,按图施工到位等)];(12)配合设计单位完成施工及竣工等阶段成果BIM模型构建工作等。以上招标范围未尽事宜,详见招标图纸,并满足设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专业及界限划分表的要求。以下3项内容不纳入本次招标范围:(1)红线范围内的现有地下管线、路灯、树木的迁移;(2)“招标专业及界限划分表”明确不属施工总承包工程范围内的工程及甲供设备的采购(具体详见“甲供设备清单表”);(3)红线范围内的科研楼工程;但中标人需对上述工程提供一系列总承包管理、协调及配合服务等。
1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4〕15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简化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部分指标的通知》(建市〔2016〕226号),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
14、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1)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且登记的注册建造师等级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2)未在其他任何在建工程中任职项目负责人。(3)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市政工程(供水工程、排水工程)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为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即“建安B”类证)。(4)根据《关于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在莞执业的处理通知》(东建市〔2011〕29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不接受外省二级(含二级临时)建造师作为项目负责人参加投标。(5)一级或以上等级的注册建造师,建造师注册证书中列明的专业类别为市政公用工程并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1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16、计划开工竣工日期:2022年01月01日至2023年12月06日
1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12月16日09时30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18、投标会时间:2021年12月16日09时30分
19、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20、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1年11月26日08时30分至2021年12月16日09时30分
21、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下载(网址:http://ggzy.dg.gov.cn)
22、图纸费:0元
23、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马小姐 0769-22628713
24、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罗炳强 0769-22652033
25、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0元
26、保证金金额:500,000元
27、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8、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第一章第3.1款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企业建档应当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本次招标项目要求以下企业建档信息必须填报且符合招标文件要求: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地及有效期正确填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正确填报;注册建造师的安考证类型及有效期正确填报;2、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水务工程建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水务信用系统”)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信息档案(即“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限制承接工程”状态。3、在招标文件规定的系统信息数据采集时间前,已在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或企业、人员资质证书等与本次招标项目密切相关的信息发生变更时已办结该变更的登记手续,投标人应登录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企业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5、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企业或者从业人员参与投标:(1)如企业在东莞市水务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小于(不含)90分的;因一次性信用扣分达到40分而被认定严重或者特别严重不良行为,且还在扣分有效期内的;因一个年度内信用扣分值累计达40分,且最后一次扣分时间在一年内的;(2)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在本市有放弃中标、拒不签订合同、应当提供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3)中标人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失信行为,不符合中标条件或者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导致重新招标,再次参与同一项目投标的;(4)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内被招标人履约评价为不合格且经行政监督部门确认的;(5)涉嫌行贿、串通投标或者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正在接受相关部门立案调查的;(6)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内因拖欠工人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工程进度严重滞后,被本市相关部门通报的;(7)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8)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两年内因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的,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的;(9)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个月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1人死亡的;前一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一般质量事故或者一般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2人死亡的;(10)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一年六个月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未造成人员死亡的;前三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较大质量事故或者较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造成3—9人死亡的;(11)自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五年内因违反安全生产、工程质量管理规定,造成重特大质量或者重特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12)因失信行为被行政监督部门列入失信黑名单的。6、投标人不得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网址:http://xypt.mwr.gov.cn/)或在“广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被列入“失信黑名单”或处于禁止参加投标(处于公告有效期内的)。7、根据住建部令第17号文的规定,供水、排水等市政工程施工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企业施工主要负责人(A类证)、项目负责人(即注册建造师,B类证)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类证)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8、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投标人及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不存在被依法取消或者暂停承揽业务的情形。10、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班子人员应提供在投标人处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文件。本工程要求审查社保缴纳证明文件的人员及社保缴纳时间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二:项目班子人员组成要求表。11、本工程要求投标人须至少提交1 项同类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同类工程单项合同金额不小于/元。本次招标同类工程认定标准(仅需满足其中之一即可):①单项合同金额≥75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含给水工程),或②处理规模>15万立方米的市政自来水厂(供水厂)工程。业绩证明材料包括施工合同、工程竣工报告或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材料的签发日期在2016年01月01日后方为有效业绩。资格审查业绩证明材料提交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附件三。12、投标担保形式:(1)单项投标保证金;(2)银行电子保函。
29、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30、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28713;地址:东莞市莞城区莞龙路141号。
2)、招标代理机构: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2652033;地址:东莞市莞龙路下桥银门街建筑之家七楼。
3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
3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投标文件格式-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docx
技术标封面-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pdf
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施工招标文件【定稿】.pdf
施工合同条款及格式-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松山湖水厂一期工程施工总承包(定稿).pdf
联系我们
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华路1号
电话:0769-96968 / 0769-27289701
邮编:523000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