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投标人:
现对2021年09月04日发出的《东莞市桥头污水处理厂一期提标等六项工程提标衔接双电源改造工程》招标文件作如下更正:
1.第三章评标办法--2.评审标准--2.2商务评分标准第3项企业资质更正为: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备注 |
3 | 企业资质 | 3 | 投标人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一级的,得3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的,得2分;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者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的,得1分。本项最高得分为3分。 注:需提供相关有效资质证书复印件作为评审依据,否则不得分。 |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9 月 8 日
注: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前自行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下载或领取,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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