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投标人:
一、原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统一修改如下: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8 月 10 日 09 时 30 分,地点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地点为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
二、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芦花坑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勘察设计质疑回复如下:
问1、P28 页中“文件出现的任何公司名称均用×××代替”,问题:技术标中出现的百度地图截图,可能存在当地公司招牌名称是否需要打码去掉?
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不得出现投标人可以识别投标人的内容,若出现上述情况可进行打码处理。
问2、P28 页中“效果图可以彩色打印,其他内容(包括表格)宜白纸黑 字打印”,问题:投标技术文件中管线是否可以存在多张效果图?
答:本项目技术标为暗标评审,技术标均以黑白打印;商务部分可彩色打印,具体请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
问3、P28 页技术标书面文件编制要求第二条中关于文字格式要求未明确是否可以使用加粗、斜体或下划线等,问题:未明确的文字格式要求是否理解为可以使用。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技术文件,若招标文件中对文字格式、内容等未给予明确要求的,则不作强制性要求。
问4、P30 页,4.3 投标文件的退回,(2)签到时,未按本章第 5.1.2(2) 目要求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始凭证的,而 P31 页 5.1.2(2)项 要求为满足本次招标要求的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相应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前后矛盾,请问,是否按 P31 页 5.1.2(2)提供项目总负责人 资格要求的相应专业职称证书(或注册执业资格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即可。
答:按招标文件要求第 5.1.2款执行,无需提供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原始凭证。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为招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补充通知,逾期不下载,将视为已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招标人:东莞市水务集团供水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东莞市建业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2021年7月26日
补充通知(二)珠三角水资源配置工程东莞配套芦花坑水厂一期配水管线工程勘察设计.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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