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对于2021年6月25日编制的《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招标文件》作出如下修改(或说明):
1、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第2.5款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第3.1款。
2、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2.10.1目及第3.2.11项修改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第3.2款。
3、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统一修改为:人民币154,750,902.2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5,198,259.28元,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6,820,101.00元)。
4、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报价值统一修改为:人民币147,930,801.29元(其中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为人民币25,198,259.28元;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等单列费人民币6,820,101.00元)。
5、本次招标项目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等单列费统一修改为:人民币6,820,101.00元(其中包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单列费人民币6,281,903.77元,赶工措施单列费人民币538,197.23元)
6、本次招标项目的最高限价修改为人民币133,448,375.84元(包含的定额工日工资总额;不含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等单列费。)注:本工程最高限价按最高报价值下浮9.79%。
7、商务部分评分标准中的企业业绩及人员业绩金额要求统一修改为10000万元。
8、随本补充通知重新发出的图纸预算文件里面补充“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联系单-土建工程”及“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施工图设计工作联系单-安装工程”。
9、随本补充通知重新发出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v2.0(编制日期为2021年6月29日)及图纸预算等资料,投标人应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电子版等资料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未以本次发出的招标文件电子版等资料编制投标文件,造成无法生成投标文件等问题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10、原对外发出的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v1.0及图纸预算等资料全部作废,全部以本次发出为准。
附件:1、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v2.0.zbs
2、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pdf
3、图纸预算文件v1.0.zip
4、施工合同条款及格式(补充通知)-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pdf
5、评标办法附表-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pdf
6、技术标封面-东莞市塘厦白泥湖水质净化厂改造项目.pdf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广东泰通伟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6月29日
注: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前自行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下载或领取,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联系我们
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育华路1号
电话:0769-96968 / 0769-27289701
邮编:523000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