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答疑:
问:评标办法前附表3 条款号:4.2.2 商务标详细评审标准中5拟投入本项目监理人员专业监理工程师2、拟派的专职安全工程师具有安全员培训证(或安全监理员上岗资格),每位加0.5分,本项最高得1分。请问此处安全员培训证(或安全监理员上岗资格)能否用注册安全工程师代替?
答:此处安全员培训证、安全监理员上岗资格证、注册安全工程师证均予以认可。
二、修改内容: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规模修改为:建设规模为10万立方米/日,用地面积约31533平方米,建筑面积5582.79平方米。
2.本次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修改为:东莞松山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市建设局;联系电话:0769-22897012;地址:东莞市松山湖控股大厦403(C)住建科办公室。
3.本项目招标文件所述“中标服务费”修改为“招标代理费”,“招标代理费”计费基数为本项目工程监理服务收费基准价,并参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标准中的服务类型(服务招标)按80%计取。
(以下无正文)
本补充通知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与招标文件不相符之处,以本补充通知为准。
招标单位: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年 6 月 25 日
注:请各投标人于投标会前自行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下载本补充通知及相关资料,逾期不下载或领取,将视为已经清楚并认同本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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