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2021年生产药剂液体乙酸钠定点采购项目(第三次招标)(招标编号:GDHD-ST-2020-1)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本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邀请合格投标人就下列招标范围内所有内容提交密封投标:
(具体内容详见:第三篇用户需求书)
1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2.1 在境内登记注册的、合法存续、正常经营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2 投标人必须是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取得投标产品制造商授权的经销商;
2.3 所投产品制造商具有环境管理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环评批复(批复内容须体现含投标产品)并通过环保验收(须提供相关凭证);
2.4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2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3.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 年 4 月 29 日至 2021 年 5 月 18 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富丽大厦A502
3.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潜在投标人凭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法人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1)多证合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基本存款账户),如投标人企业银行账户开户所在地区已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投标人应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名称、开户银行、账号、编号等信息及相关备案证明(如有)或其他能证明其为基本存款账户的资料复印件;
(3)授权销售及售后服务承诺函原件,投标人如是所投产品的经销商时提供(格式按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四、授权销售及售后服务承诺函格式);
(4)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4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150.00元整,售后不退。
3.5 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在开标日期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
3 招标代理机构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当天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投标人(含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信用记录。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做好相关记录(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4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2021 年 5 月 20 日 9 : 00 - 9 : 30
5.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 年 5 月 20 日 9 : 30
5.3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富丽大厦A502开标室
5 招标代理机构只接受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亲自递交的投标文件。电报、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6 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ggzy.dg.gov.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东莞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www.dgswjt.cn)、招标代理公司网站(www.gd-huadi.com)上发布。
7 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莞市石鼓污水处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滨河路100号一期1号楼101室
联系人:何浩林
电话:0769-23286382
8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雅园工业区富丽大厦A502
联系人:李健辉
电话:0769-23033403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华迪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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