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公告时间:2019年02月28日至2019年03月22日
02.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1066001001
03.招标编号:SSDWQC11909666
04.建设单位:东莞市清泽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
05.招标代理: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06.监督部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07.工程名称:东莞市水生态建设项目五期工程(第一标段)第三方监测
08.工程地址:东莞市
09.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10.投资金额:42,983,418.72元
11.工程规模:东莞市水生态建设项目五期工程(第一标段)工程包括塘厦、清溪、樟木头、凤岗、桥头、谢岗、常平、石排、企石等镇街的截污次支管网,管网拟建长度为631.629公里,提升泵站10座。具体建设规模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12.发包范围:东莞市水生态建设项目五期工程(第一标段)项目范围内的基坑(含沟槽)及沿线基坑周围地面、建筑物、周边道路和地下管线等的基准点、观测点埋设、监测以及监测技术工作等。主要监测项目为:坡顶水平位移、坡顶竖向位移、墙后地表竖向位移、地下水位、周围建(构)物变形(竖向位移、裂缝)及地下管线变形等。
13.投标单位资质等级要求: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测量甲级与岩土工程乙级)或(工程测量甲级与岩土工程勘察乙级与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且在有效期内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乙级(或以上)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测量甲级和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和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乙级(或以上)资质。)
14.项目经理资质等级要求: 注册岩土工程师不分专业不分等级(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注册于投标人本单位,需登记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中。)
15.投标方式:公开招标
16.工程承包方式:其他
17.服务期限:监测服务期涵盖各子项工程项目监测范围内整个施工期,暂定为14个月。具体开始工作的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若工程施工工期滞后则本项目监测服务期顺延到所有施工工作进行完成为止。若实际服务期限超过本合同约定的暂定期限,招标人不另行向中标人支付费用,中标人也不得索赔工期延长补偿费及任何其他费用。
18.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2019年03月22日09时30分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19.投标会时间:2019年03月22日09时30分
20.投标会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9)
21.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9年02月28日08时30分至2019年03月06日17时30分
22.招标文件售卖地点: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11 号 窗 口。
23.图纸费:0元
24、招标人联系人及电话:黄嘉伟 0769-23286382
25.招标人联系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东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
26.招标代理联系人及电话:卢树坤 0769-23063127
27.招标代理联系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401室
28.招标文件(及资审查文件)每套人民币:500元
29.保证金金额:600,000 元
30.收取保证金单位: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1.其它情况说明:(1)企业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且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相应企业档案“企业资质栏”的“资质名称”项)中登记的资质不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条件、应按照《关于企业库建档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公资交〔2016〕67号)的要求填报相关信息。(2)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投标人应尽早核实信用档案与交易企业库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是否填写一致,相应企业类型信用档案状态不能为“限制投标或承接工程”状态。(3)投标文件截止提交前,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建档(包括:法人、法定代表人名称、注册资本金或资质证书发生变更时已办理该变更的登记手续等),法定代表人不参加投标会时须已在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好固定投标员手续,投标人应登陆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dg.gov.cn/)核实企业填报数据真实有效。(4)如企业在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有本工程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档案,根据《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企业信用评价及动态管理办法》(东建[2017]9号)的相关规定,投标人是在本工程所对应的企业类型信用总分大于等于90分的企业。(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所要求具备的各项证件、证书、及个人身份证均应真实有效,不存在被相关行政部门扣留或吊销等情形。(7)如为省外进粤建筑企业,企业及其在广东省开展建筑活动的人员已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8)投标担保形式:①银行电子保函;②单项投标保证金,缴交方式:银行转账(含电子转账)、电汇。
32.投标企业建档来源要求:只接受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库建档企业。
33.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
1.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东莞市清泽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电话: 0769-23286382,黄先生;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石鼓村王洲东莞市水务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内。
2.监督部门: 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电话: 0769-22203133;地址:东莞市东城街道莞龙路下桥段79号。
3.招标代理机构:东莞通华项目咨询有限公司;电话:0769-23164455;地址:东莞市东城区樟村平岭工业区13号樟村上一综合楼401室。
34.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网址和方法:http://ggzy.dg.gov.cn
35.系统辅助资格审查项如下:
1.企业建档信息是否“正常登记”状态。
2.企业营业执照是否过期。
3.省外企业进粤备案要求。
4.企业资质是否满足招标项目要求。
5.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是否签到。
6.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或项目总监资格证书是否满足项目要求。
7.企业诚信总得分是否小于90分(市住建局)。
8.投标单位是否缴纳足额保证金(含纸质保函)或电子保函(委托交易中心收退保证金或保函时启用此项)。
(其他招标文件要求由招标单位在开标现场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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