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水务集团净水有限公司项目的废水、废气、噪声污染防治设施已经建成,现进入调试阶段,根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以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现把相关调试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东莞市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
建设单位:东莞市石鼓净水有限公司
建设内容:东莞市凤岗竹塘污水处理厂三期工程位于广东省东莞市凤岗镇竹塘污水处理厂路1号2号楼101室(北纬22°46′15.35″,东经114°7′28.45″),项目占地面积20636.86㎡,建筑面积8026.9㎡,总投资金额3.2亿元,土建规模为7万m³/d,近期设备按5万m³/d配置、远期设备补齐至7m³/d。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和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尾水排放至雁田水。于2023年4月23日经东莞市生态环境局审批同意建设(东环建〔2023〕3719号)。
调试的起止日期:2025年7月31日至2025年10月31日(具体时间以实际为准)。
公示期间,对建设项目有异议、疑问或建议的公示,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意见或建议。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建设单位联系人:邱九接
联系电话:15992808779
电子邮箱:fgztwsc@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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